01
申请人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学风诚信,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记录。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要求。
02
选派类别及说明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
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申请人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和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
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
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重点支持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申请人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人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五)实习生
仅限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03
主要项目及说明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计划选派人数:10000人。
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和联合培养博士生(7500人)。
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3月10日-31日。
申请材料:详见“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1)。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国家计划选派人数:500人。
选派类别:实习生(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三)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国家计划选派人数:2200人。
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3月20-30日。
申请材料:详见“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
(四)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国家计划选派人数:200人。
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优先资助: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3月20日-4月5日。
申请材料:详见“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研究生类别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49)。
(五)国外合作项目
说明: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学校计划选派:33人。
选派类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等。
项目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附件1)。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4月20日-25日。
申请材料:详见“人选网报说明”
04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05
外语条件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五)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内容须明确具体面试、考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说明:如果留学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各项目外语条件会略有不同,具体参见各项目介绍或选派办法。
06
派出渠道(申请国外留学单位途径)
国家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一)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项目。
方式:查阅国家留学网项目检索(http://bg.csc.edu.cn/)及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4)进行申请。
(二)利用学校合作项目或个人自行联系。
07
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查阅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二)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等。
(三)按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五)向学院(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六)经学院(中心)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七)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推荐人员申请材料。
(八)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
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战略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08
学校工作安排
(一)3月6日前,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申请材料要求详见各项目说明,用曲别针或夹子左上角按顺序固定成册),同时提交《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赴国外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二)3月7日-11日,初评。学院(中心)审核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重点就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进行考察,确定学院(中心)推荐人员。3月11日前,向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报送《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初评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学院(中心)推荐人员的纸质版申请材料。
(三)3月12日-3月31日,复评。研究生院对学院(中心)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3月20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个别项目另行安排)。
3月21日前,申请人向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提交网上报名完成后系统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各一份。
3月25日前,研究生秘书组织《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重点就政治思想和品行学风的表现做出评价,其内容以Word文件形式统一发送至meitao@ouc.edu.cn;将本单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四)4月上旬,确定学校推荐人员并公示。
09
其他事项
(一)国家优先资助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项目详细内容请查阅国家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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